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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這類人免再申請 高市加碼補助

內政部營建署將於7月3日上午9時起再次開放受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,於今年5月仍有撥付租金補貼紀錄之111年度舊戶可以免再次申請,營建署會主動將資料帶入申請,經審查通過並核發通知函後,受補貼者只要等到111年度補貼期限屆滿,將接續核發次年度租金補貼。 

在補貼額度部分,高雄市按行政區域及家庭成員身分條件分成2個區域及3個級距,每月補貼上限為2000元至4000元不等,例如居住於市中心區且為低收或中低收家庭給予較高的補貼,單身且住在郊區者租金負擔較小,補貼金額相對也較低。

除基本的補貼額度外,也針對補貼對象給予1.2至1.8倍不等的加碼,例如初入社會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,給予1.2倍加碼,故單身租屋於苓雅區之青年,可獲得的月補貼額為2640元;2年內新婚家庭加碼倍數1.3,故新婚租屋於苓雅區的小倆口,可獲得的月補貼額度為4680元;另對於育有未成年子女、低收或中低收之經濟弱勢戶、及65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等社會弱勢者都有更高倍數的加碼,以減輕育兒及弱勢租屋族群的負擔。

營建署表示,租金補貼2.0將自動帶入舊戶申辦資料,不必再次提出申請,並且在今年6月26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,租約異動或新增資料可就近提供租屋地縣市政府,以保障舊戶後續新年度審查核撥作業。

營建署提醒,本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,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,未曾申請過租金補貼的新戶,於完成租賃契約簽約即可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