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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能案場抗爭多業者籲電價優惠給誘因

〔記者張慧雯/台北報導〕針對設立儲能案場地方抗爭事件頻傳,不少業者感嘆「簡直變成太陽能電廠事件翻版」;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晋建議,政策應以獎勵方式給予「不同地區、不同電價」,提高地方配合的意願。

近期一些大型儲能案場頻頻遇到地方抗爭,三地能源的「高雄牛潮埔儲能案場」因地方人士反對,遭高雄市政府要求撤回;之前包括匯泉、泓德能源等申設於台南柳營的儲能電場,盛群儲能擬於台南新營設儲能電場等,也面臨抗爭問題。

業者對此多低調表示,儲能案場都按規定申設,也召開多次說明會,對地方抗議只能「再溝通」。業者也感嘆,部分土地是買的、部分是租的,原以為按規定就能順利搭蓋,現在這樣難道是要讓業者「養地」?

蔡佳晋指出,目前發生抗爭的案場,多位於乙種工業用地、丁種工業區,由於附近還是有住宅區,即便距離數十、數百公尺遠,民眾仍對儲能電場有「爆炸」、「延燒」的心理陰影。

他認為,過去的確有儲能系統發生火災的狀況,但都是小廠商、設備安全性低,如今大不同,最大的區別是經濟部標檢局去年十一月針對「儲能案場的安全性」擬定新規定,儲能設備須符合「IEC61850」等國際同步的認證標準,且每兩年重新驗證一次。

蔡佳晋表示,如今先進儲能設備都是磷酸鋰鐵電池,且頂蓋有防爆板裝置,「熱失控」的風險較之前三元鋰電池低很多;儲能電場防延燒的距離也完全符合國際標準。

地區差別電價 提高配合意願

他建議政府可考慮「地區差別電價」,對於配合綠能政策的縣市、甚至鄉鎮給予實質獎勵,才能讓大家願意配合,「總不能大家都想用電,卻希望相關設施不要蓋在我家或我的縣市」;同時,鼓勵未來新建工業區蓋在再生能源及儲能充沛的縣市,也是可以考慮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