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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工廠登記制不再展延 經濟部提「就地納管」三部曲

農地違章工廠如何解?今(20)日立院經濟委員會臨時排審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修正案,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,現有違章工廠輔導方案成效有限,將提出新修法方向。針對2016年520蔡政府上台前的低污染工廠,採「全面納管」、「就地列管」,520後新增農地工廠維持即報即拆。

現行《工輔法》規定的臨時工廠登記輔導期間即將到期,三立委所提修正版本均要求再展延期限,而政院版則尚未出爐。沈榮津說,還須更多時間與環團、業者溝通,並召開公聽會,將延至下會期再提出。因此,今日議程並未針對任何修法版本做實質討論。

沈榮津:520前低污就地管控  520後拆除

2010年《工輔法》修正第33條、第34條,讓2008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低污染農地工廠辦理「臨時工廠登記」,並於輔導期限(2020年6月2日)內免受區域計畫法等處罰,等於是暫時性合法。

沈榮津向立院說明,現有輔導方式執行成效有限,因此不再展延未登記工廠不受罰期限,改以新方式解決。

他表示,原則是2016年520前既存的未登記工廠,符合沒有環境污染、沒有公安問題、有合法繳稅三條件者,採「全面納管、輔導改善、合法經營」三部曲。

他進一步說明,中、大規模群聚的未登記工廠,將以新訂擴大都市計畫、開發產業園區的方式辦理,例如彰化的水五金田園化生產聚落;對為數眾多、零星分布的農地工廠,則督導地方政府先徹底調查再規劃修法。

沈榮津回覆質詢時強調,原則是「就地管控」,廠商還是要付出使用回饋金、登記回饋金、營運回饋金等,絕非「就地合法」。至於2016年520以後的未登記工廠還是即報即拆。

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受訪時補充,新方法不再設有免罰期限(2020年6月2日),所以沒有展延問題。所謂「沒有環境污染」是採現行「低污染事業」的定義,中高污染違章工廠還是會輔導遷移。經濟部2019年會啟動全面清查未登記工廠計畫,零星農地工廠將採「使用計畫」方式納管,可由業者主動提出,或由政府要求業者提出。

臨時工廠登記即將到期  立委憂心產業不保

擔心7216家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的業者在2020年6月後面臨登記證作廢的問題,綠委林岱樺一直催促政院盡快提修法版本。

她表示時程很趕,立法通過、訂定子法、公告、再到地方政府都需要時間,萬一時程延誤,這些廠商就會全部變成違法廠商。全國沒有一家農地工廠是合法的,「這是多可怕的事情」。

立委蔡易餘也表示,廠商很擔心登記證2020年後被撤銷,接單將不被外國廠商承認,這事不能再拖延。他們雖違反農地農用,但也已經營出事業。

環團:輔導工廠合法化成效差 

對於經濟委員會臨時變更議程排審《工輔法》,地球公民基金會、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環團一早在立院外抗議,呼籲遵照上次委員會決議等行政院版草案出爐再審,並落實新建違章工廠即報即拆。
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,政府為解決過去政策錯誤,允許1998年以前的工廠取得臨時工廠登記。但之後蓋的工廠是「明明知道農地不能蓋工廠、偏偏要蓋工廠」。

郭鴻儀說,臨時登記制至今8年,7000多家僅50幾家成功轉型為合法工廠,顯示政府成效低落。政府應檢討並提出實質輔導方案,而非一再展延臨時登記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