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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租業實價登錄9月上路 租金、面積不實最重處5萬元

〔記者鍾麗華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今年1月修正通過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,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,其租金等資訊並將對外提供查詢,若租金或面積資訊不實,最重可處5萬元罰鍰,行政院已正式公告,修正條文將於9月1日正式施行。

租賃專法修法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,相關條文已正式施行,不過,關於包租業的第34條、第38條之2條文,行政院公告自2023年9月1日施行。

為促進租屋市場資訊公開透明,租賃專法修法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實價登錄,其租金等資訊並將對外提供查詢;現行規定包租及代管業應按季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給地方政府,也修正期程縮短為訂約後30日內提供,以利政府更能即時掌握分析租賃資訊,逐步推動租屋資訊透明化。

包租業若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或申報登錄租金或面積資訊不實,由直轄市、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申報登錄租金及面積以外資訊不實,可令其限期改正;屆期未改正,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。包租業或次承租人規避、妨礙或拒絕查核者,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並令其限期改正;屆期未改正者,按次處罰。